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

抗癌藥物篇(六)

癌症自民國71年以來,已經連續二十年高居國人十大死因首位。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統計顯示,90年癌症死亡人口佔國人死亡人口總數26.05%,年增率為4.56%。全民健康保險為減輕罹患癌症民眾的醫療費用負擔,提高其就醫意願,乃發給重大傷病證明卡。89年癌症患者領證數為20萬3,038張,醫療支出180億餘元,90年癌症患者領證數為20萬8,589張,醫療支出201億餘元,91年癌症患者領證數為24萬7,158張,醫療支出236億餘元,成長率分別為2.7%、11.6%及17.4%。

  面對國人健康最大殺手--癌症,中央健康保險局除發給重大傷病證明卡,免除癌症患者就醫部份負擔外,更依據最新醫學文獻所發表的治療結果,凡新上市癌症治療藥物,有助於病患減少治療時副作用、延長存活期及改善生活品質者,皆積極且加速收載。以過去幾年新收載列入給付的抗癌藥物為例,86年支出1.7億餘元,87年支出5.3億餘元,88年支出8.2億餘元,89年支出13.3億餘元,90年更高達18.4億餘元,其成長明顯高於整體藥費支出成長。

  雖然管控藥費支出為健保局工作目標之一,惟面對癌症這個國人健康主要殺手,健保局仍持續增加相關治療的給付及支出,嘉惠所有需要幫助的人。88年整體的抗癌藥物支出由16.9億餘元增為89年的22.4億餘元,90年再增為24億餘元,成長率分別為為32.2%及7.2%。此類藥費支出增加的主因,除患病人數增加外,主要與新上市列入收載的新抗癌藥物使用增加有關,估計未來幾年抗癌藥物的費用支出仍將持續成長。

  傳統對於癌症治療的方式,主要是以藥物改變或破壞癌細胞分裂的染色體複製,使細胞分裂後死亡;無可避免地,正常細胞的代謝亦會受影響,以致經常引起嚴重的血球下降、脫髮、噁心及嘔吐等副作用,進而影響病人接受治療的意願。近年來,由於生物科技進步,癌症治療已經發展出可較集中作用於癌症細胞的藥物,因此副作用相對減少。目前健保局也將加速這類藥物的收載並列入給付,包括有治療乳癌的〝賀癌平〞(Herceptin)及治療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的〝基利克〞(Glivec)。以〝基利克〞為例,估計每年每位符合治療規範的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病患將花費90萬元至135萬元,第一年將增加藥費支出達2億元。另外〝賀癌平〞每年每位符合治療規範的乳癌病患也將花費73萬元,第一年將增加藥費支出達1億元。儘管這類抗癌藥物治療金額龐大,健保局為使有急迫需要的癌症病患,都能安心獲得治療,將持續注意癌症治療最新趨勢,以便提供保險對象更適切的醫療照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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