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

國民健保

如果把〔國民健康保險〕放在社會政策的範籌來看,它具有福利性,是因為使用到”強制納保”的概念。因為強制納保,所以有風險分擔的作用,於是一些較弱勢的社會成員有機會用較少的成本(每月四百多,或如果是低收入戶則不用負擔健保費)享受到醫療資源。健保也有”所得重分配”的效果,有點像劫富濟貧,較有錢的或其實沒那麼需要健保的(如青壯年人口,在二三十歲到四五十歲左右,使用到健保資源的機會不多),也強制必需納保,所繳的健保費先給更需要的人使用了(所以弱勢者才能享受到醫療資源),如此它便可說是一項社會福利政策,具有福利性質。不可諱言,對一些老年人口,或一些重大或罕見疾病的患者,健保的確是很好的福利制度,某些部份,它是可以達到社會正義,減少貧富不均(尤其在醫療資源的使用上)。

具有保險性,是因為它是一種保險制度。使用者付費,收支必需達到平衡,都是保險制度的特色。所以,不由國家動用稅收或國家預算去支應費用的,而要由保戶(全國人民)繳納保費,以達到健保本身的平衡。保險制度,基本而言,是一個商業經濟活動,健保特別在它要求全民強制納保(所以它是一種社會福利政策),健保局內部的編制,比較像公司而非公務單位,其年終分紅也是視其營收狀況而不比照公務人員。目前健保虧損連連,其虧損原因很複雜,可能需要其他專業人士加以回答

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3060203065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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